继承的一般分类是什么?继承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2023-06-19 09:45:09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车牌继承原号怎么申请
(一)新车二手车都可以办理继承原号业务;
(二)原车牌在原车主名下满一年后办理车辆转移、注销、迁出业务;
(三)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业务后一年内办理新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四)新旧车同是一个车主,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以上条件都符合才可以继承原号牌。
(一)按照规定,车主在办理继承原号业务之前,需要将原车上的违法信息全部处理完毕,并将原车辆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进行处理。如果原车辆有违法信息未处理完毕、长期脱审或者私自报废等情况存在,车主无法办理继承原号业务。
(二)想要继承原号的车主在将原辆从名下转移、注销之前,切记核对一下车牌对应的信息是否与现在一致,否则可能会因为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继承原号。
(三)如果是信息发生了变更只需在办理旧车注销业务之前办理一个信息变更登记,这样就可以继承原号牌了。
很多车主以为办理继承原号业务可以直接领取到自己的原号牌,事实上并非如此。按照规定,车主需要先办理转移登记,将自己的原车辆通过有效的途径转移出去,原车档案归档以后,才能申请继承原号业务,这个时间间隔一般为3个工作日,车主需要合理安排时间。
二、继承的一般分类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三)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四)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 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
(五)遗赠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
三、继承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